来到这个算是陌生的城市已有两个月了,虽然在一所很好的语言学校上了几个周的课,但我的西班牙语真是烂的可以。同班的日本GG都比我说的好,虽然他说话总有一种很好笑的上升的音调,虽然我的英文好到让一般非英语母语的人在电话里把我当成英国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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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现在在另一个城市开会,所谓的off-site. 和他认识了4年了,在一起分分合合走到了今天。4年前,在刚到英国的第一个星期,在第一个party上认识了他。我这人记单词是总记不住的,不是忘了意思,就是忘了读音或是拼写。但对身边发生的事和牵扯到的人却是“刻骨铭心”。
记得那天进了pub就找位子坐,右边的做得差不多满了,转向左边第一眼就看见一个脸上挂着灿烂的笑男孩子,穿一件橘红色的衬衫,手里一杯啤酒和三三两两的老外坐在一张大couch上。就很自然的坐下,很自然的就聊起来。他的英文那时还不灵光,也或许只是跟很多西班牙人一样对自己的英文没有信心。手里握着一本迷你西英字典,讲着讲着就说等一等,去翻那本字典,再接着讲,讲到后来party就结束了。我们在pub门口合了张影。但那张照片冲洗出来后不久就被没有远见的我以有损“形象”为由撕掉了。而那本给我印象深刻的字典现在也找不见了。记忆中似乎那次是它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用来与我交谈。 字串8
那时还是十几岁的孩子(虽然现在是二十几岁的孩子),并没想过要去party交个男朋友什么的。但后来我们渐渐地走在了一起。整个过程在现在看来似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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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后并没有联络。因为就我这方面来讲,无论对方是男还是对女,无论初次见面是因何种原因,我都是属于那种与人保持距离的人。虽然很多人会说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好,但我不是那种事后很积极联系人的type。就算被联系到也多是能推就推了。(据他后来说那天晚上他就有开始喜欢上我了 – 虽然我有点小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第二次见面,是因为我明明有了手机,还鬼使神差的跑下楼去打贵点的投币电话。电话没人接却碰到他在公寓楼门外想进来。他一个鬼佬朋友住我楼上。[Next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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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我打算买一个电视机。因为本小姐自信没本事把电视搬回家(即使是14英寸的迷你型),有点小自私的我就叫上了他一起去商店看。说实话,14英寸的电视并不是很沉,但要扛着走将近 30-40 分钟。帮我搬电视机的代价之一是他新买一天的自行车因为没来得及放回家,在student union 楼下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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